2022-12-10 17:41:22
近日,衢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結合全市法院工作實際,出臺了《關于全市法院服務衢州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實現的指導意見》(以下簡稱指導意見)。這是全省地市級法院出臺的首個“涉碳”指導意見。
該指導意見指出,全市法院要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五次黨代會、市委八屆二次全會精神,提高政治站位,深刻認識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實現的重大意義,精準把握服務保障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實現的總體要求,切實增強服務保障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實現的責任感和使命感。
為助力我市實現建設生態文明高地目標,全力打造綠色生態橋頭堡、社會治理橋頭堡,全市法院應充分發揮人民法院審判職能作用,加強“涉碳”案件訴訟服務保障,嚴厲打擊“涉碳”刑事犯罪,依法審理“涉碳”公益訴訟案件,妥善審理森林資源等民事糾紛案件,依法審理“涉碳”行政案件,服務保障綠色低碳科技革命,支持保障碳達峰碳中和數字經濟發展,助力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調整,依法全力保障“涉碳”案件執行。
該指導意見要求,全市法院要推進工作創新,繼續推進“三合一”專門審判,堅定秉持生態系統協同治理,注重“涉碳”法律問題分析研判,加強綠色低碳理念宣傳引領,提高服務水平,為我市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