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-12-16 10:52:51
記者從昨天舉行的溫州市生態環境局新聞發布會獲悉,明年1月1日起,我市將推出《生態環境志愿服務組織建設及服務規范》《民間河長工作規范》兩項地方標準。
近年來,溫州市生態環境局進行了法治環保制度體系建設,共包含32項環保制度,這對于構建全市生態環境系統的“四梁八柱”起到基礎性決定作用。本次發布的《生態環境志愿服務組織建設及服務規范》和《民間河長工作規范》就是其中2項環保制度。
《生態環境志愿服務組織建設及服務規范》由溫州市生態環境局歸口管理,從組織建設、服務要求、評價與改進三方面入手,深入和細化人員專業性要求、服務內容、退出機制等內容,引導志愿者充分發揮保護生態環境的能動力,讓更多的志愿組織開展切實有效的服務,發揮管理延伸作用,引領廣大的生態環境志愿組織深度參與生態環境保護事業。該標準填補省內在生態環境志愿組織管理相關領域的空白,推廣實施將為志愿組織提供操作性強、規范化的指導依據,同時對政府監管、行業規范、產業發展起支撐作用。
《民間河長工作規范》因機構職能調整由溫州市水利局歸口管理,規定了基本要求,信息化平臺,進入、退出機制,工作要求,評價與改進等內容。該標準是全國范圍內首個提出民間河長運行和服務的地方標準,標準發布實施將促進溫州全面推行民間河長的運行及服務,規范社會各界和群眾共同關心、支持、參與和監督河湖保護工作,推動治水工作由“政府治水”向“全民治水”轉變。
近年來,我市全面實施標準化戰略,深入開展“標準化+”領航行動,以高標準助力高技術創新、促進高水平開放、引領高質量發展,發布共同富裕、社會治理、數字化改革、特色農業等領域地方標準57項,其中《“兩個健康”評價指標體系》《城市書房服務》《百姓健身房建設與服務規范》等一批極具溫州辨識度的標準在全國均屬首創。